有朋自远方来,是一句伤心话
一个讲不清《论语》的乡村塾师,把全书最热闹的那一句读成了最冷的一句。学生们听完都骂圣人,只有他一个人流泪。
上部第三章写一个乡村塾师,是全书思想密度最高的一章。他教了十几年《论语》,却始终讲不清楚;可就是这个讲不清楚的人,给出了整部小说的思想内核——他把「有朋自远方来,不亦乐乎」读成了一句伤心话。
01 / 一个茶壶里煮饺子的人
先看这个人的处境,因为他的处境本身就是主题。
他念过七年书,在乡下算有学问,但嘴笨,还有些结巴。肚子里可能有东西,像茶壶里煮饺子,倒不出来。头几年教私塾,每到一家撑不过三个月就被辞退。人家问他到底有没有学问,他红着脸说:拿纸笔来,我给你做一篇文章。人家说:有,怎么说不出来呢?
他自己给出的解释是六个字:说不清楚。急躁的人话多,通达的人话少——他引这句来解释自己,其实是在解释一件更难堪的事:他不是没有话,是话出不来。
最后收留他的东家,请他的理由荒诞又准确:东家的小儿子脑子慢,别人笑完了他才笑;塾师嘴笨,孩子脑子慢,一个慢在嘴上,一个慢在脑子里,两下正好跟得上。
这是全书对「说得着」最刻薄的一次注解:能对上话的两个人,凑的常常不是才华,是缺陷。
02 / 把最热闹的一句读成最冷的
真正的锋刃在课堂上。
讲到「有朋自远方来,不亦乐乎」,学生们理解成远道来了朋友,孔子很高兴。他不这么读。他说高兴什么呢,恰恰是圣人伤了心——如果身边有朋友,心里的话早说完了,远道来一个人,不是添堵吗?恰恰是身边没有朋友,才把这个远道来的人当朋友;至于这个人算不算朋友,还两说着呢。说到底不过是借着这句话,拐着弯骂人罢了。
学生们听完,一致认定圣人不是东西。他一个人伤心地流下了眼泪。
这段的分量在于:它把一句被引用了两千年的欢迎辞,翻转成了一份孤独的自白。而做这件事的,是一个连课都讲不明白的乡下先生。
小说没有站出来评价这个读法对不对。它只写了一个结果——这个读法是对的,因为它就是这本书本身。全书七十年、上百个人物,做的正是这件事:身边没有能说话的人,于是把远处那个还没见面的人当成朋友,走上千里去找。
03 / 每月两次的乱走
这个人还有一个癖好:每月十五和三十的中午,一个人四处乱走。拽开大步,见人不打招呼,有时顺大路,有时在野地里,野地本没有路,被他走出一条来。夏天走一头汗,冬天也走一头汗。刮风下雨不能走,他会憋得满头青筋。
东家问了几年,他只说没法说、说也说不清。直到一次喝多了,他趴在桌角哭着说了实话:总想一个人,半个月积得憋得慌,走走散散也就好了。
东家问是活人还是死人,是不是他爹。他摇头。东家说如果是活人,想谁找谁一趟不就完了。他说找不得——当年就是因为一个找,差点儿丢了命。
小说到此为止,再没解释过这个人是谁。整本书都没有。
这个空白是有意留的。它让"想一个说得着的人"这件事,第一次以纯粹的形式出现:不需要对象、不需要理由、不需要结果,只剩下一个动作——走。
后面几十万字里两代人走的那些路,源头就在这里。而更冷的是:他走了一辈子,也没走到。
04 / 走也不是白走
这一章还写了两件事,把塾师这个人钉死。
第一件是他老婆。她嘴能说,走到哪儿说到哪儿,来镇上三个月得罪了一多半人。有人劝他管管,他叹一句:一个人说正经话,说错了可以劝;一个人在胡言乱语,有什么好劝的。于是任她说去。他和最亲近的人之间,连纠正的必要都没有了。
她还爱顺手捋别人地里的庄稼。管家提议把这一家辞了,说他老婆是贼。东家挥挥手说:娘们儿家有什么正性,贼就贼吧,我五十顷地还养不起一个贼?这话被人学给了塾师,他潸然泪下,说这就叫有朋自远方来。
——他刚讲过这句是伤心话,转头却把它用在了一个替他遮掩的人身上。这不是矛盾。恰恰因为他把这句读成"身边没有",所以身边偶然出现一个懂事的人,才配得上那五个字。
第二件是他六岁的小女儿。这孩子调皮,爱玩大牲口。有一年新买的淘草缸太大,她溜边玩水,傍晚被人发现淹死在里面。他当场没伤心,还说了句公平话:不怪喂牲口的,怪孩子;家里数她淘,死了正好。
一个月后的一个雨天,他去窗台取砚台,看见一块中秋节剩下的月饼,上面留着女儿小口的牙痕。他放下砚台走到牲口棚前,大放悲声,一哭三个时辰。
三个月后他辞馆,带着一家老小往西走。理由是梦里女儿让他往西。东家说往西你也找不到孩子。他说不为找孩子,走到哪儿不想她,就在哪儿落脚。
从延津往西,一路走到陕西宝鸡,才不伤心了。他没再教书,在街上给人吹糖人。教书时嘴笨,吹糖人手却极巧。喝多了会吹一个不笑的女孩,说是开封的小媳妇,说她不哭也憋死了。
一个讲不清楚的人,最后靠一双手把话说了出来。这大概是全书对"说不着"给出的唯一一点仁慈。
这一章之后,这个人再没正面出现过。但主角一生走投无路时,两次想到去投奔他——因为在他认识的所有人里,只有这一个,与他的烦闷毫无关系。
见到他,不用再解释过去。这也是一种说得着。